小說:御靈司作者:南塵花時間:2021-08-14 14:28:09
第7章 請君入甕
有腳印,并不奇怪,但現(xiàn)在外面一沒下雨,二來,就算是有水,那這個腳印,也應該是一直從外面走進來的,而不應該是單獨只出現(xiàn)在我家門口!
就在這時候,忽然有什么東西,從我的身邊經過,刮起一陣冷風。
讓我脖子涼嗖嗖的。
我扭頭看去,身后卻是什么也沒有。
看著地上的那兩個濕漉漉的腳印,我感覺毛骨悚然,不敢多看,連忙轉身,把門給關上。
回到狹小的房間里,我松了口氣,看著桌子上放著的那個手機,連忙找個盒子,把它包起來。
這手機,斷然是不敢再用了,等明天丟了吧。
把手機放到一邊的桌子上,我感覺一陣困意襲來:昨晚一整晚加今天一整天沒睡,生理上的需求,讓我困乏到極點,靠在床上,漸漸睡去。
我做了一個亂七八糟的夢。
夢里,我見到了自己二十年沒見過面的母親,她和所有慈母一樣,幫我做了一桌子豐盛的飯菜,只是面容有些模糊。
正當我吃完飯,她接過我的碗,幫我盛飯的時候,我赫然發(fā)現(xiàn),她的臉上,有一塊塊的血肉,成片的掉下來,掉入了我的碗里!
她就這么血肉模糊的將那一個盛滿血肉的碗,放在我的面前,讓我快吃!
我一下子就被嚇醒,這時候,耳邊傳來“叮鈴鈴”的電話聲。
沒想那么多,我一把抓起枕邊的電話,將它接起來。
電話里面,傳來一陣陰冷的笑聲,嚇得我一下子跳了起來:這個聲音,我一輩子都忘不了!
這是李雪蘭的聲音!
“入了我李家的門,生是我李家的人,死是我李家的魂。”
李雪蘭的聲音有些空洞,幽幽的從電話里傳來:“你要是不回來,就等著被它們,纏到死吧!”
沒等我回答,電話就傳來嘟嘟的忙音。
我一把將手機丟在一邊,覺得奇怪:這手機,我分明放在旁邊桌子上的,怎么跑到枕頭邊來了?
低頭一看,忽然發(fā)現(xiàn),床上濕了一片,有一個人形的圖案!
就好像,有一個渾身濕漉漉的人,睡在我的身邊一般!
我嚇了一跳,連忙跳下床,見地面上,有一連串的腳印,直接抵達旁邊的桌子。
那種感覺,就好像有人從桌子邊拿了手機,然后送到我的枕邊,并和我睡在了一起!
我被嚇得有些切斯底里了,對著那床吼道:“手機是我50塊買的,你要的話,拿回去就是了!別纏著我了!”
我吼了兩聲,沒動靜。
倒是隔壁,傳來了小孩的哭聲。
這房子的隔音效果并不好,經常能夠聽到隔壁的各種聲音,估計我剛才的吼聲,嚇醒了小孩。
說也奇怪,小孩這么一哭,整個房間的氣氛,又發(fā)生了變化,就好像一張繃緊的網,忽然就彈開,泄了氣。
我不知道發(fā)生了什么,但能夠感覺出來,小孩的那個哭聲,打破了一種靜寂。
這讓我本來緊繃的神經,一下子松下來,癱坐在地上,額頭直冒冷汗。
“它”應該走了。
這是我本能的感覺。
因為房間里那種奇怪的氣氛沒有了。
休息了一會兒,爬起來,從旁邊找來水杯,灌了兩口水下去,我的心情,這才平復一些。
我不知道,李雪蘭是怎么找到我的,聽她的意思,我只要離開李家,似乎就會被不干凈的東西給纏上。
這兩件本來絕無可能牽扯到一起的事情,居然這般鬼使神差的,結合到了一起!
“叮鈴……!”
悠長的聲音,在丟在一邊的手機里響起。
我本來不想理會它的,但在這寂靜的夜里,這聲音,顯得格外的刺耳。
我只能強忍著不安,過去把那個手機給拾起來。
手機濕漉漉的,就好像是剛從水里撈出來一般。
擦了擦手機,見上面,設置的是鬧鐘,還有一個備注:還錢。
在這個備注的下面,我注意到,有按日期設置的鬧鐘,時間段各不相同,白天的也有,晚上的也有,基本都寫的是“還錢”。
在仔細翻了翻,我找到了一條備忘錄。
上面寫著的,是各個平臺借款的數(shù)據(jù)。
XX貸,借款5千,分12期,
XX寶,借款8千,分6期,
X金融,借款4千,分12期……
密密麻麻,觸目驚心,一眼望過去,起碼有二三十萬的欠款!
怪不得,她要自殺呢!
別說她一個沒畢業(yè)的學生,就算是我,已經出來畢業(yè)半把年了,想要找個30萬,還不得靠相親上門,才能夠拿到。
想想,我忽然覺得這個女孩,挺可憐的。
這么多的賬,足以壓著她,喘不過氣來。
看著手里的手機,我嘆了口氣:“妹子,你死了就死了,以前的債務,也就一了百了,你又何必,要害其他人呢?!?/p>
手機沒反應。
經過這么一番折騰之后,我已經睡意全無,索性就找了個本子,翻開手機,從里面尋找有用的訊息。
看有沒有辦法,能夠甩脫“它”的糾纏。
從剛剛發(fā)生的情況來看,我已經猜到:這個手機,哪怕是我把它丟掉,它很可能,也會被送回來的。
要不然,那個年輕人,也不至于把手機低價“賣”給我。
整理了半個晚上,發(fā)現(xiàn)這個張麗,有個當兵的男朋友,手機里有好些兩人的自拍。
也許,他知道點情況。
在通訊錄里翻了一陣,找到一個備注為“親愛的”號碼,打了過去。
顯示是空號。
我把通訊錄里的所有號碼,都試著打了一遍,不是不在服務器,就是空號,要么就是一連串的忙音。
這表示,這個號碼已經被拉黑了。
難不成,只能學之前那個年輕人,把這個手機,低價“賣”掉?
這樣做,相當于把這個災禍,轉給了其他人,很不道德。
但到了這種時候,我還哪里管這事情。
對了。
我想起來,城中村的街道,小偷很多,要不,我把這手機故意顯露出來,讓小偷把它偷走?
害一個無辜的人,我良心多少有些不安,但對于小偷這種東西,我覺得,沒必要對他們仁慈。
想做就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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